一、举报投诉反馈机制
(一)对各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,接收机构及时分送、回应投诉举报人,将依法及时处理信息。
(二)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、来访、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。
(三)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登记部门为区住建局办公室及职能股室。由局办公室登记的举报投诉将根据职责转由各职能股室跟进处理。
二、举报电话及地址
(一)举报电话
政府服务热线:12345
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:0763-5810039
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:0763-5822056
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股:0763-5200787
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:0763-5829112
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:0763-5817906
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:0763-5810683
(二)举报地址
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25号
三、奖励工作机制
按照《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〈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的奖励标准执行。
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11月13日